來源:吉林市教育局 作者:吉林市教育局 2023-05-11 19:50:49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3年吉林省中考成績查詢時間:7月14日,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為進一步健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機制,加強學生綜合素質日常評定工作,推進學生學業考試成績與成長記錄相結合的學生綜合評價制度改革,按照“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學業考試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錄取。
(一)中等職業學校錄取
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專業錄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試服務中心統一組織,具體學校和專業的錄取工作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不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中職高職“3+2”專業和“五年一貫制”專業的錄取工作按吉林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執行。
(二)城區普通高中錄取
城區普通高中錄取工作在市招生委員會領導下,由市招生考試服務中心具體組織實施。
1.城區普通高中在一個批次錄取。設定重點高中統招生錄取分數線和各學校錄取分數線,并設重點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和一般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時在吉林市教育信息網和市級媒體公布。民辦高中自費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一般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2.指標生錄取工作。按照重點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工作要求,重點高中統招生計劃的80%,作為“指標生”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其中,5%計劃向農村和規模較小初中學校傾斜。指標生依據第一志愿在所報考學校統招生錄取分數線下,最多下降50分擇優錄取,額滿為止。指標生錄取結果須在畢業學校將學生姓名、班級、報名序號、中考分數、錄取學校和監督舉報電話等信息在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日。
3.各學校要嚴格按照市招生考試服務中心下發的錄取名單組織考生報到。凡被各類高級中等學校錄取的新生,必須在市中考招生信息網公布錄取信息(個人憑準考證號查詢)后一周內到錄取學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三)凡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考生禁止調整到普通高中就讀,被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憑個人申請可調整到未完成招生計劃的中等職業學校就讀。
(四)報考普通高中的身體殘疾學生,按其學業考試成績與其他考生同等對待,報考中職的身體殘疾考生,按體檢標準,只要符合報考專業規定條件,招生學校不得拒收。
(五)省重點民族高中(含納入重點管理序列學校)可跨區域招收自愿報考本校并學習本民族語言的學生。不準以任何形式到有民族語言授課高中地區作違規招生宣傳和違規招生。吉林市朝鮮族中學按上述要求自行招收學習本民族語言的朝鮮族學生,非朝鮮族考生部分按考生志愿擇優錄取。
(六)7月14日前公布錄取分數線、錄取結果。
(七)縣(市)錄取工作由縣(市)招委會和教育行政部門自行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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