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1-06-08 13:07:58
(二)填報要求
1.省提前批:全市考生可選報每批次的任一類別一所志愿學校。
2.市提前批:
提前第一批次,全市考生可選報一個志愿學校。
提前第二批次(特長生志愿),特長生專業測試合格的考生,可以填報一所志愿學校(不得超出參加專業測試的高中學校招生范圍)。具體填報要求見《南陽市教育局關于2021年普通高中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的通知》(教體衛藝〔2021〕135號文件)。
3.縣志愿批:按照志愿設置批次,由縣教體局按要求組織填報。
4.中心城區志愿批:第一批次志愿,考生可在17所招生學校中同時選報第一、第二兩個志愿學校,且兩個志愿學校不能為同一所學校。第二批次志愿,考生可在11所招生學校中選報一個志愿學校。第三批次志愿,考生可在20所民辦普通高中學校中選報一個志愿學校。考生報考第一批次志愿學校時,必須在“是否同意調劑”一欄填寫自己的意見。
省提前批、市提前批、縣志愿批(中心城區志愿批),考生可同時兼報。前一批次已被錄取,不再參與下一批次投檔。
全市中招考生可在6月9日至6月18日內,憑本人中招準考證號和密碼,登錄“省中招平臺(zk.haedu.gov.cn)”填報志愿。逾期網絡系統自動關閉。
(三)志愿指導
各地各學校要高度重視考生志愿分流指導,把握好學生綜合素質,引導考生量才報考,特別是要結合當地優質高中資源現狀、普通高中全面消除大班額的形勢,切實把志愿分流指導作為中招工作的政治任務,認真謀劃,精心組織,增強志愿指導的實效性,維護中招大局穩定。
考生志愿是錄取的重要依據,必須由考生本人親自選報。各地和初中學校要認真執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廳函〔2010〕10號)要求,不得限制學生報名,嚴禁強迫學生違背本人意愿填寫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當的手段爭搶生源,杜絕違規招生,切實維護好考生合法權益。
要指導考生妥善保管本人登錄密碼和手機短信驗證密碼,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碼或由他人代為選報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要引導考生兼報多層志愿,爭取更多的錄取機會,防止因誤報、漏報、錯報而落選。
六、考試組織
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由省教育廳統一命題和制卷,統一考試方案和時間(見附件1)。英語聽力考試采用光盤播放,各考點要統一配備相關播音設備。
按照省教育廳規定的“統一考試,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縣區教育考試機構要加強和完善考生文化課考試的考務組織管理工作。
繼續實行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和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納入中招統一管理。
體育考試納入綜合素質評定之中,運動與健康素質測評成績(滿分70分)計入中招錄取總成績;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成績(滿分30分)計入中招錄取總成績。
按照《河南省教育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教基二〔2017〕169號)要求,從2020年入學的初一年級新生開始,將生物、地理納入中招考試科目,在相應課程結束后進行,實行隨教隨考隨清。考試時間安排在初二年級下學期期末,隨當年初三年級中招考試一并組織,考試成績計入學生次年中招錄取總成績。
七、閱卷工作
繼續實行全市中招網上統一閱卷管理。要選聘責任心強、政治素質和專業水平高的教師參加閱卷工作,加強閱卷專業隊伍管理和培訓。加強對閱卷工作全程的督查和監控,強化對主觀題的復評,繼續實行作文由三人獨立評閱制度。加強試卷評分復核,加大各學科試卷抽樣復評數量比例,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復核,提高閱卷的科學性、準確性,確保客觀公正。
八、錄取工作
普通高中錄取工作,統一在“省中招平臺”系統內,按照省市監管、分級組織、分級負責的原則,由省教育廳監管。各縣教體局負責當地普通高中的統一組織錄取和公示。中心城區和南陽油田的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錄取和公示。
(一)錄取原則
錄取依據招生計劃、考試總成績、考生志愿、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堅持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滿為止。考生前一批次未被錄取,參與下一批次志愿投檔。
分配生錄取:省市級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時先錄分配生;分配生最低錄取線控制在統招錄取線下20分以內。錄取時按照分配生指標,以初中學校劃線。若初中學校的分配生名額沒有完成,則轉入統招生錄取;若出現考生成績并列,則同時被錄取。中心城區分配生錄取,只針對報考第一批次市一中、市五中、市二中、市八中的第一志愿和第二批次市十中、市十一中志愿。
特長生錄取:特長生專業測試依據《南陽市教育局關于2021年普通高中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的通知》(教體衛藝〔2021〕135號文件)文件執行。經專業測試合格的考生,可以報考特長生提前批次志愿。專業測試合格的考生,按照中招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計劃錄滿即止,中招總成績并列的全部錄取;錄不滿的,特長生計劃轉入統招計劃,不再補錄。特長生志愿錄取后,不再參加當地下一批次志愿學校的錄取。
(二)錄取批次
1.省提前批:由省教育廳組織錄取,7月12日前錄取結束。
2.市提前批:先錄取面向全市提前第一批次,再錄取提前第二批次(特長生志愿);提前第一批次被錄取后,不再參與提前第二批次的錄取。由市教育局按照錄取原則發檔,學校審查確認,市教育局批準。7月15日前錄取結束。
3.第一批次志愿:各縣教體局按照志愿方案批段先后順序、錄取原則發檔,學校審查確認,縣教體局批準。
中心城區實行分學校劃線、同批次進行、一次性錄取的辦法實施。錄取考生時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順序進行,若考生達到第一志愿學校錄取分數線,則不考慮第二志愿學校;若達不到第一志愿學校錄取分數線,則參加第二志愿學校的錄取,錄取時按照分數由高到低統一排序,擇優錄取。若考生達到第一批次志愿學校分數而未被錄取的考生,由市教育局招生錄取部門按考生“是否同意調劑”意見,調劑到第一批次錄取缺額學校。一經調劑,不再調錄。若考生達不到第一批次志愿學校錄取分數,可參加第二批次志愿學校錄取。
省、市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先錄分配生、再錄統招生。7月26日前錄取結束。
4.第二批次志愿:縣志愿批和中心城區志愿批,實行分學校劃線,一次性錄取。8月6日前錄取結束。
5.第三批志愿,所有志愿學校分學校劃線,一次性錄取,8月20前錄取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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