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1-05-28 08:47:29
(五)關于民辦高中招生
民辦高中的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與公辦高中同時公布。在市教育局的指導下,按照招生計劃、招生時間和預錄取分數線進行自主招生。民辦高中在我省其他設區市的招生計劃均為預留計劃,必須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并經批準同意后,市教育局方可下達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下達后方可招生,錄取手續由招生的民辦學校到生源地市級招生工作管理部門辦理。未經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同意,因民辦學校擅自招生而導致學生不能按期注冊學籍的,市教育局將對該民辦學校實施削減直至取消下一年度招生計劃的處理。
民辦高中招生,嚴格執行錄取分數控制線。跨省或跨設區市招生的,要在市教育局同意和指導下確定錄取分數控制線,嚴格執行劃定錄取分數線、學校預錄取、報送市教育局核準、學校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并收取相關費用的招生錄取程序。
(六)關于體育、藝術特長生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方可申請報考普通高中體藝特長生:
1.在初中階段參加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省級以上體育競賽,獲省級體育競賽單項前三名、集體項目前六名的運動員;獲國家級體育競賽單項前六名、集體項目前八名的運動員。
2.在初中階段能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體育活動,并在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體育競賽中,獲各市、丹徒區、鎮江市區比賽個人項目前兩名或球類比賽冠亞軍隊主力隊員(報考非熱點普通高中的考生獲前四名),經測試確屬運動水平較高的學生;或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等級證書的考生。
3.參加市初中生藝術素質測評,音樂學科成績為A等,且在市(區)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文藝會演獲個人項目一等獎或參加全省藝術考級獲得十級的考生。
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的學校須提前向所屬教育行政部門申報招生方案(包括體育項目名稱或藝術類別名稱,招收名額、專業測試辦法、錄取規則等),經批準后通過校園網向社會公布。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向所在學校領取并填寫鎮江市高中階段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登記表,每人可兼報熱點高中和非熱點高中各1所學校(附件3),申報項目須和獲獎項目(等級證書)一致。經所在學校審核無誤后,于5月20日前將附件3、4送交至招生學校。招生學校在對材料進行初審后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復核,確定專業測試對象。經專業測試后將測試合格名單報請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后向社會公布。
普通高中的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人數不超過該校招生計劃的3%,實行同批次優先錄取,由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專業測試成績、學業水平成績(錄取分數線由各招生學校確定,但不得低于該校錄取分數線的65%)和招生計劃擇優錄取。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以上等級證書的,學校可破格錄取,且不占3%指標。凡被普通高中優錄的體藝特長生須參加學校安排的體藝活動。
(七)優錄政策及資格審核
1.華僑子女、歸僑子女、歸僑考生、港澳戶籍考生,臺灣省籍考生、臺商隨行子女(含臺灣戶籍考生),加10分投檔。分別由考生戶籍所在地的僑辦、考生所在學校、市臺聯、市臺辦負責資格審查。
2.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投檔。由學校通過核查考生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進行資格審查。
3.根據省教育廳、省軍區政治部《關于印發〈江蘇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的通知》(蘇政聯〔2012〕9號) 和市教育局、鎮江軍分區政治部《關于印發〈鎮江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的通知》(鎮教發〔2013〕101號),軍人子女在錄取時:
①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的軍人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加20分投檔。
②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的軍人子女,一至六級殘疾軍人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以及平時獲二等功或者戰時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被大軍區以上單位表彰、在執行抗洪搶險等急難險重任務中受到省級以上表彰的軍人子女,加10分投檔。
③從作戰部隊交流到其他部隊任職不滿1年和跨地級市以上交流任職不滿1年的軍人子女,加5分投檔。
由鎮江軍分區負責資格審查。
4.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公安烈士子女加20分投檔;因公犧牲民警子女、一級和二級英雄模范子女,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民警子女,加10分投檔。由市公安局政治處負責資格審查。
5.見義勇為被追認為烈士的,其子女加20分投檔;見義勇為死亡或致一至四級殘疾的,其子女加10分投檔。由考生戶籍所在地的見義勇為基金會負責資格審查。
6.根據《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烈士子女加20分投檔;英雄模范、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和駐邊遠艱苦地區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加10分投檔。由鎮江軍分區負責資格審查。
7.根據《關于給予赴湖北醫務人員8項關愛舉措的通知》(鎮辦〔2020〕3號),赴湖北醫務人員子女加10分投檔。對于表現特別突出并受到立功嘉獎表彰的醫護人員,該政策可延長至2022年底。由鎮江市衛健委負責資格審查。
以上優錄對象如同時符合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只可按最高標準加分投檔,不重復加分。所有優錄對象均需填報鎮江市高中階段招生優錄呈批表(附件2),并附相關原始證明材料,由學校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優錄工作必須做到公開公正透明,所有優錄對象必須在初中畢業學校醒目處公示一周,接受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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