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紫涵 2014-04-09 11:16:11
2.統一錄取。市區普通高中按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并根據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劃線錄取。已經被上一志愿錄取的考生不參加下一志愿的劃線,未被上一志愿錄取的考生進入下一志愿參加劃線。
3.特長生錄取。各普通高中特長招生辦法按《湖州市2014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段招生實施意見》附件4(湖教辦〔2013〕394號)執行。
4.報到注冊。已被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持《錄取報到證》于成績公布后5天內到高中學校報到,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報到的,應向錄取學校辦理請假手 續。招生學校不得拒收錄取在本校的考生,不得招收未錄取在本校的考生,不得突破計劃降低錄取分數線違規招生。招生學校于新生報到之日起通過網絡隨時報送已 報到的新生名單。
(三)中等職業學校錄取
面向市區招生的中職學校限以下三類:一是市區中職學校;二是本市三縣中職學校的省、市示范專業;三是省教育廳下達計劃的外地中職學校部分專業。錄取分三類:
1.本市中職學校的“3+2”、“5年一貫制”高職班、高職預科班、職普融通實驗班和高級工班,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劃線錄取。錄取名單公布后5天內,考生憑《錄取報到證》到招生學校報到。
2.本市中職學校其他普通專業不需要填報志愿,考生直接到招生學校報名,雙向選擇錄取。在市區招生的錄取時間為分數線公布以后5天內,考生憑《錄取報到證》或直接到招生學校報名錄取,以繳費為準。在錄取階段,招生學校應通過網絡隨時向市教育考試中心報送錄取名單。
3.經省教育廳批準在我市招生的外地學校,在市區招生的時間為7月6日。考生可到設在市教育考試中心的外地學校招生錄取市場,直接向招生學校辦理報名錄取手續。招生學校在錄取結束后向市教育考試中心辦理有關手續。
(四)生源學校可以通過網絡查詢本校畢業生報到情況。
(五)未經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外地學校不得在湖招生。對擅自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不辦理學籍注冊手續。
七、本辦法解釋權屬湖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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