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紫涵 2013-03-28 16:11:45
(一)體育素質綜合評價由學校組織實施。各校應根據市的要求對學生進行考核和測試,實事求是地評定成績,不得弄虛作假。發現違紀違規現象,學校要及時處理。
(二)每年12月份前,學校應上報當年免修體育課和免予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學生名單到區(縣級市)教育局備案。
(三)每年10-12月份,學校應進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并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測試數據。
(四)每學年末,學校應在校內公示學生的體育素質綜合評價成績,接受學生的監督,并上報區(縣級市)教育局和市招辦。
(五)各區、縣級市教育局和教研部門要根據市教育局的統一要求,認真督促學校落實好此項工作。市教育局和市教研室將適時對此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違紀違規現象,將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六)外地返穗生和往屆生只計算統一考試的成績,滿分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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